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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两年的时间悄悄地溜过去了。
两年的时间里,我从一个窝在寝室写文打英雄联盟的的大学生,成了站在欧洲街头,在小广场飞舞的群鸽间迷惘半天的少年。
那段在欧洲的漫长日子,起初我希望自己能通过独立长大,强制地让总喜欢放假回家的我没法回家,以为那样就会变成电影里风衣飒飒的大人,可惜最后重又回归本初——
我在遍布大街小巷的咖啡馆里,找了一家熟悉的店,成为一个靠脸点单的主顾(其实这比在国内更难些,因为欧洲人很难辨认出亚洲人之间的区别)。
每次都只要一杯当地人常点的net1eche(拿铁),再挑一个舒服的位置,打开笔记本电脑,孤独地写下了那本《鼹鼠座》。
那是一篇关于青春的日志,青春的日子里我常常喜欢写日志,喜欢把每一点细微的心情晒在阳光里,后来在西欧晴朗的天气里,我孤独地雕刻着那段无论在时间还是在空间上,都颇为遥远的时光。
青春无非是关于篮球、单车和女孩的。
我不会打篮球,因为我不喜欢用脏黑的印痕弄脏衬衫,我也不喜欢一身臭汗的感觉。
我也不会骑单车,大概是因为从小怕痛的缘故,也是因为太敏锐的缘故——如果在后面帮忙扶着的人,像是每个单车故事里讲的那样松手了,那么我一定会第一时间察觉,并失去平衡,摔得膝盖血肉模糊。大概怕痛也是因为太敏锐。
所以那篇小说,是关于一个女孩的。
关于某个女孩子的初衷,也许成了我大部分小说的创作起源。
不过这篇《英雄联盟之狐惑》是不同,至少我觉得,我的大部分的心血都倾注在了自己的身上,也就是作为男主角的瑞吉纳德。
塑造他一点不费力气,我曾经坦然地说,因为那是在写我自己。固执、倔强、喜欢逞强的家伙,为了一个不确定的梦想走下去。
当然,这两年我也同样经历了毕业,经历了更漫长而痛苦的求职,成绩较差的我自然四处碰壁,朋友们都有了很棒的归宿,而我还在到处寻找机会,一边寻找一边放弃,一边在校园外的小咖啡店敲打键盘,等待一个机会,帮我逃离那座被水围困的囚牢。
最后还是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,是一个国企,里面的多数人都没有很大的野心,上班在偌大公司里奔波,各自做好手头的工作,下班就张罗着一起喝酒吃串,时间伴随着烧烤烟气笼罩的天光和啤酒花的摇晃,日复一日的过去。
那种安心又不安的感觉好像是,继续干下去,总之什么都会有的,随着时间的积累加薪升职,在合适的年龄被介绍女朋友,或是相亲结婚,然后到了同龄人都有孩子的年纪生下子女,重蹈父母曾经过去的日子,为孩子的未来苦恼。
也许会把断了线的梦想交付到孩子身上,从小逼他读名著,这样他的兴趣很可能借由叛逆期转向流行小说,也算正合了我意,最后成了个不错的小说家。
可是我不喜欢那样的生活,不喜欢干涉别人的人生,更讨厌把自己的梦想交给血缘相连的他人,因为那终究不是我。
混在众人中间醉生梦死,我一直不喜欢太落伍也不喜欢太出众,看着曾经踌躇满志的自己,我觉得不快乐。身边的人那样快乐而安心地得过且过,我却不能落得个简单的心安理得。
于是很可惜,最后重又回归本初——
希望能在近几年,迅的,跻身为专职的写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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