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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宛宁哪里还有不明白的道理,这是一本日记!
总之,无论如何,是孟氏亲手所写,再看日期,应该是她未曾出阁时候,写下来的。
她登时懂了。
因为只有一本,作者也懒得分门别类,横竖记着是记着,一般人不会没事翻看自己的日记,而这也不是能给外人看的,所以这本书怎样都无所谓了,不写名字也没什么。
说白了,你若真在日记上写“日记”二字,只怕还会吸引人来看呢。何苦白费心机。
她不知道这时代有无日记这说法,但总之情况就是这样。
庄宛宁一口气看下去。
她身穿宽松衣裳,戴简单发饰,垂眼专注读书,眉眼之间神态很静,仿佛只要看着她,时间就凝滞下来。
看日记比看医书要好:用的是白话文,感觉像是在看另一个人在说话,如果能看进去,会有几分代入感,且这时代识字的人大多文采不错,流水账也有,但阅读体验总归不会差。
她一看,夜就深。
屋外守着的丫鬟,不由得低声窃窃私语。
“小姐在屋里待了好久了,怎还不出来?”
“看书,哪有看得快的道理。”
“莫不是看着夫人的书,看着看着,也中邪了吧?”一个大胆丫鬟这样讲。
此言一出,众人看着彼此都愣了愣,随后顺着这话热烈讨论起来。
然而就在这时,红袖却端着蜡烛与茶水过来了。
她见几个小丫鬟如此,冷哼一声,语气依旧不大留情:“你们是在咒小姐么?仔细小姐听到。”
几人登时噤声。像遇到了老鹰的小鸡仔。
一个机灵的丫鬟推门让红袖进去,几人都见昏暗的屋中,小姐正坐在那里看书。
她们才松了一口气。
红袖点燃了蜡烛,屋中登时大放光明。
比之先前阴暗,这时候屋里看起来就亮了许多,似乎书房中每一个细节,都看得一清二楚。
庄宛宁点头,在红袖倒茶时候道:“做得不错。”
红袖因性子原就有些放肆,对旁人也是不掩饰的泼辣。这样的丫鬟确实心直口快,即使聪慧也不会掩掩藏藏。
然而庄宛宁既要用她,就不能让她的性格继续放纵下去,因若纵奴为祸,日后吃亏还是她这个主子。
所以她极少夸奖红袖,甚至时常批评于她,才能压一压她的骄狂,让她好好地在院子里当差,莫要惹出旁的祸来。
但压也不能全压,有时候红袖不那么骄傲,反而能像墨竹一般考虑旁人时候,她就夸一夸她,好叫她慢慢学了墨竹那样做派,反正二人感情好,她也不怕红袖会多心。
日渐下来,也有些成效。加之先前搜屋一事,红袖如今收敛不少,沉默许多,说话做事都要经过考虑,这样的红袖,她管起来就容易多了,如果这时候她还不夸夸她,指不定那一日她就心理不平衡了。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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