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荒野。
一片候鸟在空中飞过,烈日之下地表投射出它们的影子。她旁边的阿萨勒拉开弩箭,很快将一只候鸟打下来。庄宛宁看着他,在原地慢慢将候鸟杀死,收拾起来。
她默然不语。阿萨勒学用弩箭学得很快,因为这玩意儿本来就不难。
事实证明,现实情况与庄宛宁想象相差太远。
或者应该说,她太天真。
她不能不承认的是,离开京城以后,她就太过兴奋,仿佛一直在坐牢的犯人终于被人放出来透气一样。她从前也不是没有逃离过宅邸,但那不一样,她现在有了一种错觉——她可以永远都不必回去了。
不得不说,她很热衷于逃跑,而这是因为,她早已厌倦了原来她住的那个地方。
这种‘不必再回去’的错觉本身,就足以让她兴奋起来,而错觉往往难以纠正,就如同习惯。
而现在,很明显的是,她需要为她的兴奋而付出代价了。
兴奋让人愉快,但无容置疑的是,它亦让人轻率。庄宛宁以为她只要绕几个圈就能找到展舒修,而事实上,这几乎不可能。
她离他们已经很远,而且展舒修也根本不知道她跑往了哪一个方向。当时情况太忙太乱,一切都变得无法预测,他们谁都找不到谁,这是很正常的。
如果他们分散了以后还能轻松地碰面,那才不正常。
午后。
烈日阳光仿佛能够灼烧人的皮肤,让底下的白骨渐渐显露出来。庄宛宁用外衫遮着太阳,但在她看来,这几乎无补于事。
庄宛宁知道,他们迷路了。
在一片几乎没有森林的荒野之中,他们绕了很久,都依然没能找到展舒修和琥珀,正好相反,他们甚至还陷入了险境:迷路。
虽然不是沙漠,但显然也差不多。事实上,迷路泰半是因为,阿萨勒和她都不大熟悉这城池,更何况是这几乎没有任何建筑的地方?
庄宛宁也是直到这时候,才意识到了她的天真之处。
这时代没有商场与地铁,更没有
高铁,没有开遍全国的连锁店,以往她即使迷路也可以按照这些全国通用的指标,找到自己想去的地方;而现在,每个城中人民所用的方言,甚至城池附近的山形、地势,都不一样。
这就是他们说“人离乡贱”的原因。
从前她不迷路,那是因为她去过的地方还太少,而且,京城毕竟人多。
而天真这个字眼反映到她身上,就是她以为她总能做出对的选择,然后,她困在了荒野中,寻不到自己的同伙,很有可能回不了京城。
她自暴自弃地想:回不了就回不了罢,她对这地方原来也没多少归属感,但无论如何,她要将阿萨勒送到突厥,这是应该的。
但这掩盖不了事实,她还是忍不住想,如果找到展舒修,他多半对野外情况有些了解,毕竟他是行过军的人;而至于琥珀,她能一个人来到边疆,肯定也有些能力。
庄宛宁摇了摇水壶。
壶里还有水,但她总是每隔一阵子,就摇一摇它。庄宛宁道:“我们似乎没有来过这里——”
两天了。
他们在这荒原里绕了两天,她确实设法做了一些记号,但她却再也没见过它们。比起他们正在绕圈,更糟糕的是,他们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了。
荒野之中,动物与水源都极少,一开始他们装了尽可能多的水进壶里,但他们的壶有限,所以也实在装不了多少。
昨天阿萨勒打到了一只兔子——用庄宛宁借给他的一把短刀,所以她觉得,他们暂时不愁吃的,但已经开始烦恼要喝什么了。纵然并非身在沙漠,她还是感觉到了一丝难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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