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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倾歌许久都没有开口。
半晌过后,她直接起身,去收拾东西。
从包袱里拿出提前准备的夜行衣,顾倾歌转头看了看夜锦枭,“王爷既然决定去不明山,那要不要另外准备身衣裳?你这一身袍子,还是太惹眼了些。”
“你帮我准备?”
端着茶盏的手微微顿了顿,夜锦枭挑眉看向顾倾歌,眼神灼热。
顾倾歌收回看他的目光,一边整理衣裳,她一边回应。
“这种事情,还是小禄子做来更顺手,王爷若是有设呢么要求,可以跟他说,他会抓紧时间办妥当的。”
“那算了。”
左不过是件衣裳罢了。
如果不是顾倾歌准备的,那是小禄子准备,还是无影去准备,也就都没有什么差别了。
见夜锦枭这么说,顾倾歌便知道他这头有所安排,她也没再多问。
将衣裳整理好,准备着出门之前换上,之后,顾倾歌又在包袱里,拿了几样保命的药,在包袱底下,还放着夜锦枭之前送给她的盒子,里面放了信号弹,说是在关键时候能求救用,这次来不明山,到底会遭遇什么,她心里也没谱,所以出发的时候,就一并将盒子带过来了。
只是,夜锦枭也要一起去不明山,这东西倒是有些多余。
夜锦枭目光敏锐。
隔得老远,他就瞟到了那盒子的一角。
那东西,是送给顾倾歌保命用的,私心里,他希望顾倾歌永远都用不上才好,可是,瞧着顾倾歌能把那东西随身带着,他空落落的心,像是瞬间被填满了一般,有种被信任被依赖的满足感。
夜锦枭低头喝茶,似乎都能从这茶里,品出几分甜味儿。
他唇角不禁微微上扬,半晌,他才轻声询问。
“簪子可还喜欢?”
夜锦枭的声音很浅,可那句询问,还是让顾倾歌的心,不由得漏了一拍。
她系包袱的手,也跟着微微顿了顿。
顾倾歌知道,夜锦枭说的是放在盒子里的那支石榴花簪,男子送女子簪子本就意义非凡,更别说那还是石榴花簪。
摘石榴花,嫁有情郎。
若说喜欢,只怕这话里,就更多了许多超越“喜欢”二字本身的东西。
所谈的事,也就不只是簪子本身了。
顾倾歌抿了抿唇,之后才看向夜锦枭,她笑盈盈地回应,“王爷出手阔绰,送的东西自来珍贵,自然是没有不好的。”
“珍贵……”
呢喃着这两个字,夜锦枭轻轻摇头。
“喜欢和珍贵,那可是两回事,豪爽如你,原来也会顾左右而言他啊?”
“我……”
“滚开,死病秧子。”
顾倾歌正要辩解,就听到门外,突然传来一阵暴怒的骂声。
这还只是个开始,骂骂咧咧的声音还在继续,“滚,再啰嗦一句,我一脚送你上西天。娘的,长得人模狗样的,就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?你算什么东西啊?什么事都想管,你闲出屁来了?滚蛋,别耽误老子的事,听到没有?”
骂声愈发凶了几分。
听距离,声音应该是从客栈一楼大厅那头传来的,只是不知具体发生了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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