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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5部分(第3页)

靴面折射曙光,我几乎掉泪。但这种时刻,忌讳哭泣。

我缓缓抬头,望着他笑:“容,答应过我,你要回来的。”

红色日出,鉴容的脚步渐渐远去。

战争,何去何从?兴,百姓苦,亡,百姓苦。的

可怜天下的苍生。也可怜我和容,昭阳殿里长大的孩子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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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:酒狂 '返回顶部' '插入书签'

国庆前夕六个新番外之(四)

我十岁的时候,就独自醉倒在酒瓮的旁边。醒来以后抱着破掉的瑶琴:大弹一曲《酒狂》。那是我的第一把琴。虽然质材不太好,但我对它尤其钟爱。它彻底无法使用以后,我把它葬在白桦林里,树立了一个“琴冢”。

那把琴——也是我的第一个“酒友”。

我二十岁的时候,已经和许多人一起喝过酒。对我,人都一样。世间最高贵的男女,或者偏僻山村里的农夫农妇。我只记得我最喜欢一起喝酒的人,和我最讨厌却不得不在一起饮酒的人。

可见要让一个人记住:要么让他爱,要么让他恨。折中的话,就要甘心被遗忘。

我有个朋友:杜言麟。这人相当自命不凡,但喝酒绝不超过二十二杯。等我发现他的秘密的时候,他说:“我一旦过了这个尺度必然失态,会多话来。静之,总之言多必失。”

一个人对我不隐藏自己的秘密,反而坦然解释。所以他不单是我的朋友,而且是我的好朋友。

虽然他是朝廷重臣,我是一个宫廷乐人。

天下二分,我走过不少地方。南北的酒如同南北的人,风格不同。我在南朝游历的时候,不止一次听见人说:“赵先生,你不像北方人。”这不知道是一种赞美,还是纯属感叹。或者是南朝人的优越感?的

我的长相像母亲,在北朝是少见的细致。小时候,我和母亲在一个流浪的木偶剧团讨生活。我在幕后弹琴配乐,母亲帮着艺人们煮饭,缝补衣服。出门去的日子,一切只好将就点。春夏天还好,我随意往河水里一跳就可以洗净身子。到大冬天,河水冰冻。我只好和一群小伙伴一起洗。大家在大木桶旁边你打我,我掐你。我的皮肤细腻,就常常被小子们取笑。有个说:“赵静之怎么是穷人家的孩子呢?他活像个千金小姐。”我听了也不恼。以后他们叫了我一阵“大小姐”,我习以为常,笑着应声。他们撩拨不动我,也就没意思了。我不是故意装做温雅。实在耳濡目染,从小学琴。举手投足间甩不开的琴韵。可其实我真是地道的北方人。

北朝的祖先是游牧民族,北方的草原上只有用酒驱寒。因此至今男人们的血液里还流淌着酒精的热度。可惜大部分贵族已经忘记了,他们学习南朝贵族的“风仪”。对南朝的奢华,表面上他们不屑一顾,但暗地里趋之若鹜。

南方人的酒里,一定是加过什么东西的。因此我从来没有碰见那种喝了以后身体着火的酒,渐渐的,长安的高级酒肆也很少有这种酒卖。我只得裹了破旧的羊毡,到黑暗的穷巷里去觅酒喝。

大雪飘飞扑人面,北风阵阵,乌云紧锁。长安城里有各种民族的人出没。不时有白肤深目的柔然人,头戴笠帽的高丽人,身穿奇特长袍的突厥人和我擦身而过。皇上海纳百川,首都的居民对外来的人不带一丝惊讶。可谓是一种友好的倨傲。

我走了不久,就发现有人跟着我。我在路上故意问了两次价,还到一个作坊里面弯了一次,这人始终跟在我的后面。

我看了几次那个身影,一寻思,不禁仰天笑了笑。脚下步子加快,实在是天气寒冷,我的身体还没有全部恢复。心里只想着沽酒驱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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